【发布部门】海南省人大(含常委会) | 【发布文号】 |
【效力级别】经济特区法规 |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
【发布日期】 2011-05-31 | 【实施日期】 2011-06-01 |
【法律话题】 企业公司 | 【产业领域】 公共管理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海南经济特区股份有限公司条例》的决定
(2011年5月31日 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海南省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1992年8月15日通过的《海南经济特区股份有限公司条例》自2011年6月1日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