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海南省人大(含常委会) | 【发布文号】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9号 |
【效力级别】经济特区法规 |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
【发布日期】 2015-09-25 | 【实施日期】 2015-09-25 |
【法律话题】 | 【产业领域】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设定依据 | 原实施 机关 | 下放后 实施机关 | 备注 |
1 | 执业兽医资格认定 | 《动物防疫法》第五十四条、《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附件第33项 | 省农业厅 | 市、县、自治县农业主管部门 | |
2 | 医疗机构发布广告审查 | 《广告法》第四十六条、《广告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中医药条例》第十三条 | 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市、县、自治县卫生行政部门 | |
3 |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审查 |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92号)第五条 | 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市、县、自治县卫生行政部门 | |
4 | 海洋大型拖网、围网作业的渔业捕捞许可证核发(不含涉外渔业) | 《渔业法》第二十三条、《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附件1第53项 | 省海洋与渔业厅 | 市、县、自治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 |
5 | 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认定 | 《统计法》第三十一条、《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339项 | 省统计局 | 市、县、自治县统计机构 | |
6 |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类人员资格认定 | 《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四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三十八条、《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249 项、《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号)第81项 |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市、县、自治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 此2项为“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检验检测单位和人员资格认定”项目的子项 |
7 | 特种设备安全操作类作业人员资格认定 | 《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四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三十八条、《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249 项、《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号)第82项 |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市、县、自治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