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吉林省人大(含常委会) | 【发布文号】 |
【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 |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
【发布日期】 2019-03-28 | 【实施日期】 2019-03-28 |
【法律话题】 环境能源 | 【产业领域】 环境保护 ; 公共管理 |
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长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决定
(2019年3月28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批准《长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由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