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乐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四川省乐山市人大...
乐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乐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四川省乐山市人大常委会
乐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乐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2月24日乐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乐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陈光浩市长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2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与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2021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市人民政府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决策部署,沉着应对各类风险挑战,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
会议指出,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召开之年,也是全面落实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的重要一年。市人民政府要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以来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按照市委“345”工作思路和“重大产业项目攻坚年”工作部署,全面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保持经济合理增速,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不断开创乐山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会议号召,全市各族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踔厉奋发、扎实工作,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乐山新篇章,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