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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_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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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崇左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人大常委会


崇左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崇左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2月24日崇左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崇左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陆洪鸣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2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自治区党委十二届二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和市第五次党代会、市委五届三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建设现代化南疆国门城市要干些什么、南崇高铁开通后要带动什么、建市20周年要展现什么”再发力,深挖“六大潜力”、推进“六大振兴”、守住“六条底线”,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主题,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巩固深化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不断提高审判执行、司法改革、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水平,不断提升新时代人民法院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为建设现代化南疆国门城市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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