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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_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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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茂名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广东省茂名市人大常委会


茂名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茂名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2022年2月28日茂名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016年至2020年,茂名市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决议顺利实施,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抓真抓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地见效,法治文化蓬勃发展,全社会法治观念进一步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稳步推进。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服务我市“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以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进一步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把全民普法的制度优势转化为依法治理效能,促进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为我市乘势而上加快融入新发展格局、奋力谱写茂名产业强市向海而兴滨海绿城新篇章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根据中共茂名市委、茂名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结合我市实际,从2021年至2025年在全市公民中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特作决议如下: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推进全民普法工作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市各级国家机关、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推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全民教育,贯彻到全民普法的全过程、各环节,引领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



二、以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为重点,增强普法工作实效



深入持久学习宣传宪法,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推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制度化。完善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等宪法法律宣传教育设施建设。对青少年加强民法典的宣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推进实施“一户一民法典”工作。鼓励建设以民法典为主题的法治文化公园。深入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围绕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好心平安茂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法治乡村、开展招商引资、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等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教育。围绕教育、医疗卫生、安全生产、生态文明建设、食品药品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扫黑除恶、毒品预防、农民工工资支付、防治家庭暴力、社区管理服务、消费者权益保护、特殊弱势群体权益保障、防范非法集资和电信诈骗、个人信息保护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对在茂的港澳台企业、居民,以及赴境外的企业、居民进行专项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强对在茂的外国人开展法治宣传。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和地方性法规。



三、持续提升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开展年度学法考试,重点抓好“关键少数”,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发挥好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推动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旁听法庭庭审常态化制度化。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学习宣传,在校园针对性开展法治教育,深化学校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加强村(社区)“两委”干部、基层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以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和从业人员、媒体从业人员等的法治宣传教育。根据妇女、残障人、老年人、农民工、流动人口、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推行外来务工人员岗前普法教育制度。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把公民法治素养基本要求融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从文明出行、“光盘行动”、不乱丢垃圾、禁止高空掷物等日常生活行为抓起,提高规则意识,推动法治行为习惯养成。建立健全激励和惩戒制度,把公民法治素养与诚信建设相衔接。



四、全面落实普法工作责任制



建立“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现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全覆盖。制度化常态化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工作。组织参评全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创新创先项目。落实“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促进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加强本系统本行业人员学法用法,加强对管理服务对象的普法力度。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应当在重要版面、重要频道、重要时段加大公益普法宣传力度。开展实施法治点亮城市地标行动。



五、加快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在公共设施建设和公共空间利用时体现法治元素。继续擦亮综合性普法宣传品牌平台,做强做实可自主使用的普法宣传平台,充分利用党群政务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司法惠民服务中心、好心书院、“与法同行•农村之声”“普法之窗”“茂名普法”公众号、乡村(社区)好心公园、党建公园等场所建设和打造具有特色的法治文化宣传阵地。推动高州彭村民法典主题公园建设。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国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全面体现到普法工作中,弘扬良善风俗、家规家训等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法治内涵,开展面向家庭的普法主题实践活动。



六、深化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



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法治镇(街道)、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提升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质量。加强乡村(社区)依法治理,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法治保障。深化行业依法治理,引导和支持各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规范行业行为。深化“法律进网络”,加强对网络安全教育,提高网民法治意识。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的依法治理,加强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法治宣传教育。



七、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在立法、执法、司法过程中开展实时式普法,把普法融入立法过程,执法、司法机关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前的宣传。推动社会化公益普法,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作用。加强普法讲师团建设,开展订单式普法。加强普法志愿队伍建设。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普法,建设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加强对自媒体普法作品制作传播的引导和规范,加大农村(社区)“互联网+法治宣传”普法力度,探索打造互动型、服务型、创新型的普法新模式。



八、加强普法工作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落实党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各级政府要把普法工作纳入法治茂名建设、平安茂名建设、文明创建、综合绩效考核等考核评价内容,积极组织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强化法治宣传教育队伍、经费、设施等工作保障,做好中期评估和终期检查,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市普法办要抓好督促落实,确保“八五”普法规划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要充分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以及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形式,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本决议得到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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