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抚顺市土地管理条例》的决定
(2001年11月24日)
抚顺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废止《抚顺市土地管理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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