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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抚顺市土地管理条例》的决定

【发布部门】抚顺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文号】 【效力级别】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 【时效状态】 现...
【发布部门】抚顺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文号】
【效力级别】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01-11-24 【实施日期】 2001-11-24
【法律话题】 社会管理 【产业领域】 土地房产 ; 公共管理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抚顺市土地管理条例》的决定


(2001年11月24日)


  抚顺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废止《抚顺市土地管理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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