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济南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文号】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号 【效力级别】设区的市地...
【发布部门】济南市人大(含常委会) | 【发布文号】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号 |
【效力级别】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 |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
【发布日期】 2008-05-29 | 【实施日期】 2008-05-29 |
【法律话题】 | 【产业领域】 建筑工程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济南市建筑市场管理办法》的决定
(2008年4月24日济南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2008年5月29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批准 2008年5月29日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济南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经审议,决定废止《济南市建筑市场管理办法》。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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