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法规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河南省期货市场管理条例(试行)》的决定

【发布部门】河南省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文号】 【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 【时效状态】 现行有...
【发布部门】河南省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文号】
【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02-03-27 【实施日期】 2002-03-27
【法律话题】 金融 【产业领域】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废止《河南省期货市场管理条例(试行)》的决定


                   (2002年3月27日河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河南省期货市场管理条例(试行)》是1994年4月28日河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该条例的贯彻实施,在加强期货市场管理,规范期货交易行为,保护期货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期货市场秩序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鉴于国务院已颁布了《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河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废止《河南省期货市场管理条例(试行)》。


免责声明:本网站提供的法规来源于数据提供单位或网络,网站不对法规内容的准确性负责,请务必与正式文本核对后使用。网站访问者因使用或无法使用本网站提供的法规所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文章评论

表情

共 0 条评论,查看全部
  • 这篇文章还没有收到评论,赶紧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