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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山西省劳动保护暂行条例》的决定

【发布部门】山西省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文号】 【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 【时效状态】 现行有...
【发布部门】山西省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文号】
【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06-11-30 【实施日期】 2006-11-30
【法律话题】 劳动就业 【产业领域】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山西省劳动保护暂行条例》的决定
(2006年11月30日山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山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废止1988年11月30日山西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山西省劳动保护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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