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撤销热河省、西康省并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决议

共0条评论已通过审核(以下网友评论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
  • 这篇文章还没有收到评论,赶紧来抢沙发吧~
共0条记录

我要来说两句

表情